政协委员提议:科学有序地推进就近城镇化

中国建设报·中国住房 2016-03-15 08:54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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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末,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6.10%,比2014年末提高1.33 个百分点,“非农就业”比重大大高于城镇化率与城镇就业比重,表现出明显的“就近城镇化”特征。据统计,除北京、上海、广东和天津之外,其他省级地区的就 近城镇化率都高于20%,全国范围内的就近城镇化率超过40%。全国政协常委、全国工商

2015年末,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6.10%,比2014年末提高1.33 个百分点,“非农就业”比重大大高于城镇化率与城镇就业比重,表现出明显的“就近城镇化”特征。据统计,除北京、上海、广东和天津之外,其他省级地区的就 近城镇化率都高于20%,全国范围内的就近城镇化率超过40%。全国政协常委、全国工商联副主席、亿达集团董事局主席孙荫环在今年的全国“两会”提案中表 示,就近城镇化可以极大地促进农业人口在家门口实现就业,提高公共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的使用效率,降低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成本,推动农业人口从传统低效 农业向现代产业化农业以及二三产业的转移,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。但他同时指出,目前的这种就近城镇化过程中,尚存在一些问题。

首先是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下降。就近城镇化提高了城乡接合地区的土地利用效率,但却容易造成城市的低密度快速扩张。尤其在中小城市,随着就近城镇化率的提高,城市土地利用效率出现明显下降趋势。

其次是不利于城市产业结构的升级。就近城镇化率过高,有可能形成过于分散、零碎的产业分工格局,不利于城市上下游关联产业聚集效应的发挥,不利于城市内部的专业化分工,降低了生产性服务业从制造业分离并推动产业升级的可能性。

最后是现有城市管理体制与就近城镇化新趋势不匹配。在城镇化快速推进过程中,部分乡 镇迅速发展成为经济发达、人口密集的区域。但乡镇一级政府缺少有效的行政管理手段、经济审批管理权以及行政执法权,出现了“小马拉大车”的不匹配现象,降 低了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,提高了区域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。

2014年《政府工作报告》和《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(2014-2020)》等一系列文件中,都提到“到2020年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”的目标。在新一轮新型城镇化的政策调整中,中小城市 承担起了城镇化的重任,实现方式就是就近城镇化。因此,科学引导就近城镇化,探索更优化的就近城镇化模式,扬长避短,更好地发挥就近城镇化对提高经济效率 的正面作用,显得非常必要。为此,孙阴环在本届全国政协会议中,以提案形式对城镇化提出四条建议。

开展不同模式的就近城镇化,构建多元化的城镇体系。在东部沿海地区,特大城市和超大 城市的集聚和辐射效应比较明显,要加强大中小城市之间的交通基础设施连接,重点建立核心城市辐射周边中小城市的大都市圈。在中部地区,要适当控制中心城市 的就近城镇化率,以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市的集聚能力;在人口较为集中的中小城市,可适当提高就近城镇化率,以提高县城和建制镇的人口吸纳和承载能力,形成连 绵的城市群。在西部地区,要严格控制中小城市的就近城镇化率,促进生态脆弱地区的居民向中心城市聚集,使更多的农业人口能够参与现代经济活动、分享城镇化 发展成果。

夯实就近城镇化的产业基础,形成专业化分工布局合理的城市网络。过去十年,我国产业 实现了东、中、西部的大范围转移。未来,产业将会在规模化经济的特大城市和尚未达到最 优规模的大中城市之间重新布局。在新一轮产业布局过程中,不同类型的 地区要选择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来实现就近城镇化,因地制宜地走工业兴城、商贸兴城、旅游兴城、文化兴城等多元化道路,加强当地农业人口的职业培训,形 成专业化分工布局合理的城市网络,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,变成新市民和新型产业工人。

完善城市管理体制,提高城市运行效率。对于具备发展中小城市条件的经济强镇,应通过 设市、转街、并区等方式赋予政府适当的权能,完善城市管理手段。要以服务均等化的提升来稳定新市民在城镇生活与工作的信心,这样才能拉动内需,从而让就近 城镇化成为真正意义上的“人的城镇化”。

调整城乡划分标准,准确反映我国城镇化发展情况。目前,对我国城镇人口的统计范围取 决于统计局的城乡划分标准,而现行的城乡划分标准更注重一个地区的物质形态特征(如道路连接、建筑连片等),这使得很多生产生活方式已经城镇化的居民没有 纳入到城镇人口的统计范围。建议在城乡标准重新界定过程中,增加对地区的产业形态、居民生活方式等因素的考量,以更准确地评价我国城镇化的发展水平。(来 源:中国建设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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